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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華東理工大學】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特別提醒

2016-04-11 22:06來源:華東理工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

1、考試開始時間:2016年4月9、10、16、17日(上午9:00,下午14:30)。

2、考生必須同時持有《準考證》和有效身份證件(居民身份證、有照片的社?、駕駛證、護照、軍人證)兩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。

3、補辦臨時準考證地點:梅隴路138號215室;

辦理時間:周一 ~ 周三(節(jié)假日除外),8:30~11:30,13:30~16:30;

4月9、10、17日,8:20~9:00,13:30~14:30;

4月16日13:30~14:30

4、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,請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。由于華東理工大學梅隴校區(qū)車位有限,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前往考場!

5、考生在考試交卷前,不得離場。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(jié)束前30分鐘。

6、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(如手機、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、傳送設(shè)備等)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(shè)備以及修正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
7、根據(jù)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須知》, 考試期間如不遵守考場紀律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進行處理并將違規(guī)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。

8、根據(jù)《華東理工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(yè)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》,考試作弊一經(jīng)查處,將不授予華東理工大學學士學位。

9、根據(jù)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,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; 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;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(shè)備等作弊器材;提供或買賣試題、答案;組織或協(xié)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,要受到刑法處罰,請考生務(wù)必誠信考試,不做違法之事!

華東理工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

2016.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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