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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華東政法大學】2018年下半年自考辦理畢業(yè)申請的通知

2018-12-03 17:12來源:華東政法大學繼續(xù)教育學院
一、申請時間
2018年12月14日-15日:上午9:00-11:00,下午13:30-16:00。(14日受理準考證末尾為雙數(shù)的考生,15日受理準考證末尾為單數(shù)的考生)

二、申請地點
萬航渡路1575號華東政法大學繼續(xù)教育學院三樓311室。

三、申請要求
1.辦理畢業(yè)申請的考生,須通過相應專業(yè)計劃規(guī)定的全部課程(辦理本科畢業(yè)申請的考生必須通過畢業(yè)論文)。

2.畢業(yè)申請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辦理,當場校對本人的姓名、身份證號碼和相關信息,并簽名確認(如考生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,可憑公證處辦理的公證委托書,由公證受托人帶好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辦理畢業(yè)申請所須的材料按時前來辦理畢業(yè)申請手續(xù))。

四、申請所須提供的材料
1.有效身份證件(以下證件之一:身份證、護照、軍官證、警官證、士兵證)原件及復印件(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),在我校辦理的全部新老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(準考證遺失的須提供準考證號)。

2.2002年以前通過的我校自考課程,須提供單科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;2002年以后通過的我校自考課程,不需要提供單科合格證。

3.凡有本市外校課程轉入我校的,須提供外校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,同時請自行上博益網(wǎng)或上海教育考試院官網(wǎng)查詢并打印成績單,如網(wǎng)上查詢不到的須提供外校的單科合格證(或成績證明)。

4.凡符合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暫行辦法》,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原因有外省市課程轉入我校的,須提供相應的戶籍遷移證明或勞動合同,并帶好考籍轉出地自考辦開具的轉考介紹信和外省市的單科合格證(合格證上應注明課程名稱、代碼,學分和考試時間,如有缺項應提供當?shù)厥〖壸钥嫁k開具的相應證明)。2017年下半年起電子轉考的考生請?zhí)峁┈F(xiàn)場確認時我校出具的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(轉入)登記表》。

5.有課程需申請免考的,須提供相應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免考申請表(見附件三)。

6.申請本科畢業(yè)的考生須提供自考本科前置學歷(?苹驅?埔陨希┑畢業(yè)成績總表原件及復印件(如原件已歸檔,須由歸檔部門出具復印件并加蓋檔案處印章)、前置學歷(專科或?埔陨希畢業(yè)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前置學歷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。提供的前置學歷(?苹驅?埔陨希┊厴I(yè)證書必須是教育部唯一指定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網(wǎng)站(學信網(wǎng)www.chsi.com.cn )認可的文憑,考生須事先自查,并將查詢下載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(見附件一樣本)打印后提交我辦(備案表上的“在線驗證碼”驗證有效期須延至2019年3月31日以便核查);如學信網(wǎng)上查不到該文憑信息,考生須自行按學信網(wǎng)站上的程序進行學歷認證,并在申請畢業(yè)時提交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(見附件二樣本)原件及復印件;若前置學歷證書身份信息與現(xiàn)有身份信息不符的,應出具公安部門蓋章確認的身份信息變更證明原件。若前置學歷身份信息為登記錯誤,還應到原發(fā)證單位提交更正申請。

7.下載并填寫相應專業(yè)的“準畢業(yè)生基本情況表”(統(tǒng)一用A4紙打印)。(見附件四)

8.畢業(yè)審定費50元。(只收取現(xiàn)金。畢業(yè)審核不通過的,審定費一律不退。)

友情提示:
1.請考生帶好黑色水筆或簽字筆,事先準備200字左右的自我鑒定。

2.《華東政法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(yè)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》從2018年1月1日起實行,請考生登錄華東政法大學自學考試網(wǎng)站查詢自考學位申請要求。


附件一:




附件二:



附件三:
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申請免考登記表
附件四:
準畢業(yè)生基本情況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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